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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牌”吊车连闯红灯酿事故 民警追踪锁定肇事司机

2023-06-18 14:01:38来源:新民晚报


(相关资料图)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沈浩 记者 屠瑜)超出国家标准的重型吊车、挂车属于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向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然而,金山一吊车司机竟将“临牌”当“免罚令牌”,在道路上肆意妄为,连闯红灯酿事故,最终被警方依法处理。

图说:车辆受损情况。警方供图

6月13日凌晨1时45分许,金山公安分局金山卫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辆由东向西的重型吊车因闯红灯在金山大道学府路与一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剐蹭,造成轿车车头受损,事故发生后,肇事吊车驾驶员扬长而去。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以及调阅公共视频,发现该肇事车辆从出现在视频画面中直至经过新联检查站进入浙江省区域,一连闯了9个红灯。其间,因闯红灯,其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擦。经与浙江警方协同调查,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员葛某,并通知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葛某交代,其就职于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当天接到任务,需要将一辆重型吊车从上海奉贤开到浙江义乌。当他行驶至金山大道时已是凌晨时分,葛某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悬挂的是临时牌照,即使交通违法也不易被发现,于是一路无视信号灯,肆意闯红灯,也因此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擦。由于车速过快,葛某来不及刹车,为避免相撞,其迅速打了方向盘,在没有听到碰撞声的情况下就迅速离开了现场。

民警认定吊车司机葛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对其连续9次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扣54分、罚款1800元的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

警方提示:临时车牌是车辆临时上路的车辆凭证,在法律效力上与正式车牌是相同的,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就会被依法处置。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驾驶员出行时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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